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
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其职能设立了一系列内设机构,以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。以下是详细描述:
(一) 办公室:负责文电处理、会务组织、监督检查、保密工作以及信息管理和新闻发布。此外,还负责信访处理、行政后勤管理,实施目标管理,审查和监管信息发布与传播,管理城乡建设信息网络,并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。
(二) 人事教育科:主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,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计划,并指导实施。此外,还负责行业职业标准、执业资格和职称标准的实施,组织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,负责党群工作,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。
(三) 计划财务科:负责城乡建设发展规划,包括项目储备、年度计划编制和前期工作,提出政策建议,并进行行业统计和外资招商。该科还负责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,协调资金使用,管理和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。
(四) 法规科:负责起草和审核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,指导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,查处违法案件,研究行业重大问题,以及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。
(五) 建筑市场监管科:制定行业规范,监督执行工程建设、建筑业等方面的政策,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执法,参与建筑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,管理建筑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。
(六) 科学技术与勘察设计监管科:制定科技发展战略,指导行业技术政策实施,管理科技成果,负责建筑节能和抗震设防工作,以及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管理。
(七) 装修装饰市场监管科:负责装修装饰行业的发展规划和监督,制定市场规范,负责装修装饰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,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。
(八) 公用事业监管科:制定公用事业发展规划,指导城市供水、供气等公用事业建设和管理,负责污水处理和公用事业企业的资质管理。
(九) 城乡建设监管科: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,监督市政设施建设项目,参与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,指导村镇建设等工作。
(十) 行政事项服务科: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办理,对相关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和催办,处理包括房屋拆迁、建筑工程施工等在内的多项行政许可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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